你可曾想过,一群学生的一声呼吁,会成为撬动法律完善一大步的杠杆?在近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下称法工委)首次就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暨2017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作报告,亮出了5年来备案审查工作的“成绩单”。5年来,法工委共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各类审查建议1527件,根据审查建议纠正“问题法规”、司法解释。其中,根据今年4月一份来自全国17所高校的108位知识产权专业研究生对有关著名商标的地方立法进行审查的建议,法工委要求对著名商标地方性法规予以全面清理,地方著名商标制度或将面临废止。
小小一封信,何以迸发出如此“洪荒之力”?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主任梁鹰表示,法工委在收到公民、组织提交的审查建议后,每一份都要登记造册并进行编号,“绝不会让建议石沉大海。”对于纳入审查范围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会把审查建议发送给法规制定机关,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说明、反馈意见。
上述108位知识产权专业研究生的审查建议指出,在现实中被广泛用于商业宣传的著名商标,没有上位法依据。地方关于著名商标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宣称是根据我国商标法制定,而在我国商标法中却并没有“著名商标”这一概念。经审查研究,法工委于今年11月致函有关地方人大常委会,要求对有关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并致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建议其对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人民政府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同步进行清理。
从今年4月底发出“建议法工委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各地著名商标地方立法以及政策规范建设的调查研究……迅速彻底改变迄今全国各地著名商标地方立法以及政策规范建设存在的诸多乱象和严重问题”,到今年11月收到“感谢你们对国家立法工作的支持。特此函复”的反馈,再到12月底被写入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参与联署建言的学生们对此激动不已。
事实上,如此高效的建议处理,不仅源于国家对维护法制统一、保障公民权利的不懈追求,还基于联署学生深入调查研究、履行公民义务的出色工作。参与联署建言的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硕士研究生徐靓告诉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这并不是她第一次寄出关于著名商标规范制度的立法调研建议书。在一年前,这份建议还只是一份不成熟的课堂作业。2016年春节前,时任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的陶鑫良为200多位知识产权法律与管理研究生作了一次以“我国驰名商标二十年之怪现象的最后尾声”为题的讲座,着重探讨了商业宣传中使用“著名商标”字样的法律问题,一石激起千层浪。此后,在“知识产权诉讼与仲裁”课程中,学生们结合著名商标问题开展了相关理论与应用、实体与程序、诉讼与立法等方面的研讨,最终形成31份立法调研建议书,在2016年4月26日第1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分别寄往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或政府法制办。
“在老师的指导下,我们更加坚定了作为知识产权专业研究生的社会责任和公益使命,同时提高了自己的综合基础和专业技巧,使我们坚定了成长为理论功底厚、实务能力强的知识产权人的信心。”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硕士研究生银文表示。
“哪怕我们的声音最终石沉大海,这次建言献策也会让我们有很大的收获,会激励我们在未来加倍努力。”当时,选修陶鑫良课程的研究生王祎如是说。同学们的建言献策得到了各地的积极反馈。两个月后,大家收到了来自陕西省的第一份回复,随后各地纷纷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予以反馈。
2017年4月22日,应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协会、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会和上海大学知识产权管理研究会3家知识产权研究生社团之邀,来自全国各地高校的百余名硕士、博士研究生齐聚上海,共同探讨著名商标法律制度问题。会后,承载着为我国法治事业添砖加瓦的殷切期盼,这封写给法工委的“信”从上海飞往北京,并最终实现它的使命--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纠正违反上位法和立法精神的“带病文件”,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一些专业人士、志愿者关注制度存在的问题,是为了呼吁、推动制度的完善,维护法制的统一。”梁鹰这样评价为法治建设建言献策的公民。两份建议书,薄薄几张纸,凝结了对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和法律完善的厚重期待。写就这些文字的不是笔,而是仰望星空的法律人脚踏实地的调研成果,是知识产权人对国家法治建设完善的满腔赤诚。知识产权人应该有社会责任感和公益使命感。这些知识产权学者、法治建设推动者的探索和努力被写入法工委的“成绩单”,将有助于推动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本报记者孙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