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科技局了解到,《南宁市专利资助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办法》首次提出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和企事业单位年度发明专利授权总量给予奖励。
在专利资助奖励上,《办法》将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由“申请即资助”调整为“授权后资助”,由所有专利均可获得资助调整为仅对发明专利进行资助;对通过PCT申请和授权的发明专利的资助和奖励,不再限定必须是职务发明;国内发明授权奖励标准提高,由2000元上调为4000元;中国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等奖项的奖励额度分别由10万元、5万元提高到50万元、10万元。
此外,《办法》增加了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第7—9年的年费资助;增加了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明专利首次申请和授权的奖励;增加了对企事业单位年度发明专利授权总量20件、50件、80件、100件的奖励;增加了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奖励。同时,取消了对广西专利奖的奖励;取消了对县(区)、企业、科研院校专利申请总量的排名奖励;取消了专利代理和代理总量的资助奖励。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