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12月8日,保加利亚第271号法令对保加利亚专利局(BPO)的收费已作出多次调整。这些调整于2017年12月12日在《国家公报》上公布,并将适用于所有于该日期及其之后递交的申请。
为了所有申请人的利益,几乎90%的费用(包括专利、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商标的费用)有所下调,其目的是促进该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尽管下调幅度较小(从5欧元到25欧元不等),但是总体费用至少降低了20%。
此外,BPO还提出了几项必要的修订。其中一项便是有利于拥有多项独立权利要求的申请人。例如,已获授权的专利和实用新型的公开费用几乎不变,这意味着如果申请人的独立权利要求超过5项,则其不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所有人未支付续展费用,则其有6个月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其不需要支付附加费。附加费不是由续展费决定的,这降低了第2次和第3次续展期间的附加费。
此类降低费用的做法非常少见,这表明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以及保加利亚政府促进创新保护的态度。(编译自ip-cost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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