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质监局11月21日通报“关于毛巾、毛巾被、床单、被套、枕套等5种消费品的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该通告显示,该局抽检的405批次毛巾、床单、被罩等消费品,不合格63批次。其中,毛巾被产品的不合格检出率为0;毛巾不合格检出率为5%;床单不合格检出率为22.4%;被套不合格检出率为15.3%;枕套不合格检出率为21.3%。
本次在使用企业抽取的样品主要对pH值、异味、色污渍等3项进行检验;在生产经销企业抽取的样品主要对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耐干摩擦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纤维含量、耐皂洗色牢度等10项进行检验。其中毛巾、床单、被套、枕套四种产品的不合格项目均有pH值,该项目不合格,将易导致人体皮肤表层的天然屏障遭到破坏,滋生细菌,引发疾病。分析造成该项目不合格的原因。认为使用企业主要是在洗涤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洗涤程序把洗涤剂清洗彻底造成,而生产经销企业则主要是在生产的后整理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工艺条件进行中和处理或中和处理不充分造成。
抽查发现,山西鑫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山西嘉源佰利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太原)、太原如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太原美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山西聚鹏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太原市迎泽区尚客酒店、太原市唐久每客美家酒店有限公司、山西叁意大酒店有限公司、山西翰荣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山西龙泉山庄大酒店(有限公司)、太原市若家商务宾馆有限公司、山西汉家金雅商务快捷酒店有限公司、太原市小店区中盛祥商行、晋中晋通大厦有限公司、晋中昌捷明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晋中市黄金海岸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晋中榆次新世纪娱乐城有限公司、晋中晋通大厦有限公司、晋中昌捷明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晋中开发区万和创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晋中市榆次四维燃料有限公司东方宾馆、晋中市唐诚希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晋中海杭燕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晋中星雅酒店(有限公司)、晋中市梧桐雨快捷酒店、晋中市榆次区隆湖快捷酒店、晋中迎宾饭店、晋中市利来名人大酒店、晋中大东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晋中市鑫东海大酒店、山西皇城相府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相府庄园酒店、晋城市城区富丽莱大酒店、晋城王台科工贸有限公司蓝天宾馆等企业的6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pH值和纤维含量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