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食药监局11月27日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通告(2017年第24号)”,通告称,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冷冻饮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酒类、水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共15大类,共计272批次,合格产品269批次。
本次通告的不合格产品,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市、县两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涉及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不合格产品涉及外省市食品生产企业的,已通过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相关地区组织查处。
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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