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食药监局11月27日发布“2017年第50期食品安全(省级局分担)监督抽检情况公告”,公告称,近期,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等5类食品232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合格样品23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样品情况:明水县家和盛蔬菜水果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北方一品豆油厂生产的老式笨榨非转基因大豆油,溶剂残留量检出值29.9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上海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11号)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问题食品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不合格产品情况。
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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