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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侵权之水浇灭“知识付费”之火

谈起“知识付费”,通常认为,2016年是“知识付费”元年,这一年,各种模式的“知识付费”产品或服务兴起。发展至今,仅仅用了不到两年的时间,“知识付费”就由概念“变成了”公众生活实实在在的一部分。

简单来说,“知识付费”就是把知识变成产品或服务,以实现商业价值。“知识付费”一方面有利于人们高效筛选信息,另一方面也能激励优质内容的生产,可谓是双赢的模式。然而,屡见不鲜的侵权行为却成为众多“知识付费”平台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打开微信或QQ,大家也许都收到过免费分享各种产品的链接,其中可能就包括“知识付费”产品。在实践中,不乏有“知识付费”产品权利人提供“免费午餐”,以吸引消费者,进行产品营销,但更多的情形是,有人购买了“知识付费”产品后,未经权利人授权,擅自建立“知识付费”产品售卖群,公开出售。

共享、分享的“华丽外壳”,掩盖不了侵犯“知识付费”产品知识产权的恶劣行为。侵权行为如同一盆冷水劈头朝“知识付费”的火焰浇去,不仅侵犯了“知识付费”产品权利人的知识产权,更浇凉了他们的创新之心,阻碍了他们的创新步伐。

因此,各方应该通力合作,加大对“知识付费”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于消费者而言,应从官方渠道购买“知识付费”产品,自觉抵制侵权的非法渠道,依法举报侵权行为;对于“知识付费”产品权利人而言,应依法积极主动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对于知识产权执法机关而言,应加大对侵犯“知识付费”产品知识产权的打击力度。

赶快行动起来,莫让侵权之水浇灭“知识付费”之火!(本报记者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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