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作出支持电视机顶盒制造商TiVo的裁决,裁定美国康卡斯特电信公司(Comcast)侵犯了TiVo持有的2项专利。
ITC在裁决中禁止Comcast将电视机顶盒进口至美国,并禁止其出售已进口至美国的产品。
之前,TiVo与乐威公司(Rovi)合并。在本案中,TiVo为申诉方。TiVo指控Comcast侵犯其第8006263号、第8578413号、第8046801号、第8621512号、第8768147号、第8566871号以及第6418556号美国专利。在举行证据听证会前,TiVo撤销了Comcast侵犯其部分专利权利要求的指控。
TiVo还指控电视机顶盒的制造商艾锐势公司(Arris)和特艺集团(Technicolor)侵犯其专利。
2016年5月,ITC对以上被告公司展开调查。1年之后,ITC的行政法官发布了最终裁决,裁定上述被告侵犯了Tivo的第8006263号和第8578413号专利,违反了1930年《关税法》中的第337条。
上述两项专利均涉及“可远程访问的交互式电视节目向导”。
ITC表示:“行政法官建议,ITC应根据公共利益决定对部分被诉产品发出有限排除令,对被告发出制止令。在总统审查期间,ITC不应该要求被告作出任何担保。”
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DonaldTrump)可以以政治原因为由推翻ITC作出的裁决,但是如果他不推翻该裁决,则上述进口禁令以及制止令将在60天后有效。
TiVo在最初向ITC提交的申诉书中声称,Rovi曾许可Comcast在固定期限内使用其技术。但是在期限届满后,Comcast仍凭借该技术建立了自己的交互式有线电视业务。
TiVo在诉状中表示,Comcast拒绝以可接受的条款续订其许可,并且继续制造、使用、出售/租赁以及要约出售那些使用了Rovi专利创新的产品,而上述产品与Rovi制造的交互式电视节目向导已构成竞争关系。
Comcast可以对ITC的裁决提起上诉。(编译自worldiprevie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