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福建省药品质量公告(2017年第8期,总第69期)》称,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药品检验机构对辖区内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本次抽验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规定的39批次药品予以公告。
对抽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及相关单位,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在依法组织查处。
福建省药品监督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名单
(2017年第8期,总第6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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