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菏泽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高标准做好市政府专利奖的评选工作。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等多方面的激励保护措施,加强政策融合实施,力争到2020年,全市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8件。
激发知识产权有量有质
《意见》要求,实施“知识产权创造提升计划”,加大高质量国内授权发明专利的资助力度。高标准做好市政府专利奖的评选工作。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被新认定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和优秀版权作品等优秀知识产权创造成果按市政府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支持企业知识产权布局,鼓励企业利用知识产权拓展海外市场,对企业申请国(境)外专利、工业品外观设计的申请费、代理费及其他规费给予资助。
指导企业完善职务发明奖励和报酬制度,采取知识产权入股、股权期权奖励、岗位分红、利润提成等方式,激励员工发明创造。支持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及各类高校院所的专利成果在菏泽独占许可转化,给予实施专利申请费和年费资助。
扩大知识产权运用成效
在扩大知识产权运用成效上面,加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行动计划”,引导企业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积极贯彻实施《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对获得国家认证的企业和参与服务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给予一定资助。
对承担国家和省知识产权项目的企业给予资助,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鼓励企业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的核算和管理,企业发生的知识产权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和评议费用以及专家咨询费等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推动知识产权融资发展。设立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金,支持各商业银行、融资担保机构、保险公司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
建立知识产权举报奖励制度
在激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同时,加大知识产权联合行政执法力度。开展知识产权综合执法改革,建立知识产权、工商、公安等多部门协同联动的联合执法合作机制,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建立举报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制度,对查处重大案件作出贡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同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仲裁等非诉讼解决模式。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保护,建设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加大涉嫌犯罪案件移交工作力度。
此外,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重点打击链条式、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网络。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建立起知识产权与商务、海关、商检信息共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