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蛋制品、糕点、肉制品4类食品2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本次抽检餐饮食品17批次,其中1批次不合格;蛋制品1批次、糕点6批次、肉制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江陵县实验中学自制加工的猪肉包检测出铝的残留量超标。检验机构为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追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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