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7日,泰国将正式成为马德里体系的第99名成员。马德里体系是商标所有人在多个管辖区中保护其商标的一个集中式体系。换言之,商标所有人们可以只提交一份国际申请,从而此后对商标保护的管理工作在单一环节中便能完成。
如果泰国的商标所有人在马德里体系下提交了国际申请,那么其可以只提交一份申请,便可以在其他98个缔约国中保护自己的商标。同时,在上述体系下,来自其他缔约国的商标所有人们若想在泰国进行商标注册,也只需在自家地盘递交申请即可。想必世界各地的商标所有人都明白其能否获得商标的全部利益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整个体系的运作方式。
举个具体例子,在泰国加入马德里协定之前,如果一名泰国的商标所有人想在泰国、美国、日本以及韩国同时获得商标保护,这名商标所有人不得不在上述四个国家中分别提交四份单独的申请,而且不仅这些申请要用四种语言撰写,同时缴纳申请费也需要使用四种货币。
然而,根据马德里体系,这位来自泰国的商标所有人可以在国际申请中指定其他马德里体系缔约国为生效国。因此,其可以在向泰国知识产权厅(DIP)(位于曼谷)提交国内申请时同时提交一件指定美国、日本及韩国为生效国的国际申请,并将上述国内申请作为母案,而剩下的工作就是耐心等待审查结果。
如果这名泰国的商标所有人已经在泰国内进行了商标注册,那么其在提交国际申请时完全可以将国内注册作为基础。而DIP在对这份国际申请进行审查后,会将其送至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进行国际注册的审查与审批。一旦国际注册获得批准,WIPO将向各指定国发出通知。随后,每个指定国要在各自管辖区内对国际注册开展进一步的审查。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提交国际注册申请并不意味着商标可以自动在其他全部管辖区中获得保护。若想了解在申请中可以指定那些国家,商标所有人可以访问WIPO的网站(www.wipo.int)以获取相关资讯。
由此可见,泰国的商标所有人若想在其他管辖区为自己的商标提供保护,其要做的仅仅是在本国、以一种语言提交一份国际申请,而且在缴纳申请费时也只需要准备一种货币。
此外,马德里体系对每一个指定国发出的临时驳回设定了时间限制,因此如果这些指定国在规定的时限内并未发出临时驳回通知书,那么商标所有人的商标将自动获得保护。
例如,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须要在收到WIPO发出的国际注册通知后18个月内发出驳回通知。如果USPTO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驳回通知,那么商标将视为已成功在USPTO处进行注册并因此而受到保护。每一个马德里协定的缔约国可自主选择12个月或者18个月的驳回期限。泰国则将上述时限设置为18个月。
然而,如果指定国的商标局在规定时限内对商标所有人的国际注册申请发出了临时驳回,那么商标所有人需要与该商标局直接沟通。如果是这样的话,商标所有人可能会寻求当地代理机构的帮助,毕竟这些机构对于指定国的商标事务更加熟悉。
国际注册可以为商标提供10年的保护期,该保护期自国际申请的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而在保护期的前5年间,国际注册的有效性将取决于母案中商标的状态。如果母案中的商标在前5年因某些原因失效,那么相关的国际注册也将被撤销。上述实例也被称作“中心打击制度(centralattack)”。
如果泰国的商标所有人希望使用马德里体系,特别是如果想将国内申请作为母案,那么本文强烈建议其要对商标申请提前做好规划,从而有备无患。尽管马德里体系可以帮助潜在的国际商标持有人把事情变得更加简单,但是糟糕的准备工作还是会阻止人们得到马德里体系所带来的全部好处,甚至最终造成额外的开支。
而对于那些不要求获得国际保护的人们而言,泰国国内的商标制度没有任何改变。当然,如果未来有人改变了主意,其在泰国国内提交的商标待决申请(或者与之相关的成功注册)仍然可用于国际申请。(编译自:lexolog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