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自2017年8月1日至8月31日,恩施州食药局共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68批次(食用农产品除外),其中检验合格160批次,不合格8批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恩施州食药监局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要求相应县市局督促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食品,并按照“五不放过”原则,进一步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
抽检不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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