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上海市质监局公布2017年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5批次产品不合格。
近期,上海市质监局对该市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产品30批次,经检测,不合格5批次。
不合格涉及的商标(标称)包括沪豪、永尚、嘉力途/Carletto、建设、珑玥LONGYEAH。不合格生产企业(标称)涉及上海胜能车业有限公司分公司、上海琐妮电动车有限公司、瞰骑电动自行车(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建设摩托车有限责任公司、苏州龙跃锂动车辆有限公司。
5批次产品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整车质量(重量)、电动机功率、把立管静负荷、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输入输出线及插头、浸水、极性标志。
据了解,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8-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池充电器的特殊要求》、GB/T22199-2008《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QB/T2947.1-2008《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充电器第1部分:密封铅酸蓄电池及充电器》、QB/T2947.3-2008《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充电器第3部分:锂离子蓄电池及充电器》、(X)XK16-002《助力车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6版)、《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等要求,对电动自行车的整车、随车配用的充电器和蓄电池部分项目进行了检测,其中项目整车有:最高车速、制动性能、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限速装置、整车质量(重量)、电动机功率、把立管静负荷、脚蹬间隙、鞍座调节夹紧强度、绝缘性能、蓄电池的标称电压、制动断电装置、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充电器项目有: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耐热和耐燃、输入功率和电流、过载保护、输入输出线及插头;铅酸蓄电池项目有:标志、2hr容量、大电流放电特性、-15℃低温容量、安全性、防爆能力;锂离子蓄电池项目有:外观、极性标志、短路、浸水、反充电。
2017年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