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是欧洲盗版情况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西班牙文化产业界多年来也一直要求政府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打击盗版,保护文化产品创作者的权益。近日,西班牙文化内容创作者和产业联盟发表了该机构委托专业公司完成的《2016年度数字内容产品盗版和消费习惯观察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16年西班牙盗版数字内容产品的使用总数较2015年降低了4.2%。这是该指标10年来首次出现下降。
《报告》指出,2016年西班牙共有41.28亿次非法使用数字内容产品的情况出现,被非法使用的产品总估值达232亿欧元。尽管使用总量较前几年有所下降,但《报告》认为,这并不意味着情况得到改善,因为2016年使用盗版产品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数字内容产品供给总量得到了提高。《报告》同时指出,现行的反盗版宣介活动及相关立法并未发挥明显作用。
《报告》强调,尽管盗版数字内容产品的使用总数降低,但数字内容产业的可得利益损失没有减少,反较上一年增长6.8%,达17.83亿欧元。其中,电影产品因此少收入5.73亿欧元,音乐产品因此少收入4.14亿欧元,足球比赛节目产品因此少收入2.71亿欧元,电子游戏产品因此少收入2.47亿欧元,电视剧产品因此少收入1.71亿欧元,书籍(休闲类)产品因此少收入1.07亿欧元。
据《报告》计算,数字内容产品盗版给西班牙国库造成的直接损失包括:增值税收入减少3.607亿欧元、社会保险收入减少1.66亿欧元以及个人所得税收入减少2900万欧元。此外,2016年西班牙数字内容产业直接从业者为65926人,如果不存在盗版,可额外创造21697个直接工作岗位、近10万个间接工作岗位。
为了解盗版消费习惯,《报告》完成了一份基于4036名网络用户的问卷调查。其中,当被问及对抗网络盗版的措施时,68%和61%的用户分别认为“封锁盗版网站”以及“惩罚网络服务供应商”是最有效的手段。获得盗版内容的方式则主要包括:通过搜索引擎寻找(78.1%)、通过社交网站寻找(14.1%)、软件直接下载(23.1%)、在线直接播放(18.6%)等。社交网站传播盗版方面,88.4%的用户通过脸书获得盗版产品信息。至于使用盗版的理由,则主要包括“我已经支付了上网费”“正版内容价格太高”“我的行为不影响别人”“盗版者不承担法律后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