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糕点、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等14类食品12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4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本次抽检餐饮食品8批次、蛋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53批次、肉制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11批次、蔬菜制品9批次、速冻食品4批次、调味品2批次、饮料2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糕点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冷冻饮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标称伊春市旭泽植物油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由大商集团伊春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大豆油,过氧化值检出值为12mmol/kg,比标准规定(≤6mmol/kg)高出1倍。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二)标称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北方一品豆油厂生产、由密山市金万家超市销售的大豆油,溶剂残留量检出值为20.6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三)标称鸡西市鸡冠区麦地好食品厂生产、由鸡冠区刘敏面食摊床销售的沙拉肉松面包,菌落总数检出值为360000,400000,390000,370000,3600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M=100000CFU/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四)标称昂昂溪区北极冷饮食品厂生产、由建华区云鹤北极冷饮厅销售的老北极冰棍,大肠菌群检出值为930MPN/100mL,比标准规定(不超过450MPN/100mL)高出1.07倍。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11号)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问题食品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