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6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7年第14期),2017年6月,该局组织对厦门市生产、流通、餐饮、网络食品等4个环节的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水产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等32大类,共计981批次食品样品开展了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样品9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检验规范,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食品。其中,饼干13批次,不合格1批次;水果制品27批次,不合格2批次;调味品109批次,不合格4批次;糖果制品37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91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67批次、速冻食品3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2批次、肉制品47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41批次、豆制品2批次、方便食品11批次、糕点65批次、粮食加工品60批次、罐头33批次、乳制品17批次、食糖19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4批次、酒类27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9批次、冷冻饮品3批次、食品相关产品12批次、蛋制品5批次、特殊膳食食品2批次、蔬菜制品10批次,蜂产品2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6批次、食品添加剂36批次、婴幼儿配方食品4批次、水产制品39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6批次、餐饮环节食用农产品61批次等其他27大类食品全部合格。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经营单位所在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15、12331。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厦门市同安区美禾三路386号(2#厂房)二楼西侧厦门市友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工蛋片-黑芝麻蛋卷,霉菌检出值为65CFU/g,标准规定为≤50CFU/g。检验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厦门市湖里区县后社521号意三振超市销售的标称福建泉州弥山食品调味有限公司生产的“弥山”五香粉,铅(以Pb计)检出值为5.4mg/kg,标准规定为≤3.0mg/kg。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3、厦门市思明区豆仔尾路338号一层01号商场及01、02号夹层之二厦门集正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镇江春光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春丹”镇江香醋,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0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标签明示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4、厦门市湖里区悦华路180号第一层厦门市新智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马垅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广东东莞市真滋味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真滋味”话梅肉(话化类),二氧化硫检出值为1.22g/kg,标准规定为≤0.35g/kg。检验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5、厦门市集美区后溪厦门理工学院三期后勤综合楼一层12号欧胜悦购(厦门)生鲜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福建晋江市罗山金益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益达”菩提榄(话化类),二氧化硫检出值为0.84g/kg,标准规定为≤0.35g/kg。检验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6、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124号金宝酒店大堂南侧天赐餐厅的酱油水肉(自制),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1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7、淘宝厦门永惠调味品经营部(厦门市思明区方碧芬食杂店)销售的标称重庆市永川区嘉泰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嘉泰”甜面酱,大肠菌群检出值为n=5,c=5,(1)4800CFU/g;(2)6700CFU/g;(3)4100CFU/g;(4)5300CFU/g;(5)47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CFU/g,M=100CFU/g。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8、天猫闽师傅旗舰店(华星龙盛(厦门)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厦门市同安区华星龙盛(厦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闽师傅”花椒粉,铅(以Pb计)检出值为4.0mg/kg,标准规定为≤3.0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9、天猫七桃人食品专营店(厦门七桃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好利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好利源食品”蜂蜜陈皮糖,糖精钠检出值为0.2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