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葫芦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7月18日公布的2017年肥料抽检结果(不含绥中),该局按照辽宁省工商局制定的《辽宁省流通领域肥料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实施方案》,于2017年3月16日、17日、21日和22日共计4天,组织完成了40个批次的肥料抽检计划。经锦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25个批次不合格。
其中,河北奥特生态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奥特利50公斤/袋型复合肥料17-17-17,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氮(以N计)、磷(以P2O5计)、钾(以K2O计)、标识、氯离子的质量分数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该批产品不合格。
安徽释乐补控释肥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释乐补25公斤/袋型控释掺混肥料26-10-15,氮(以N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该批产品不合格。
内蒙古辽中京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辽中京40公斤/袋型黄腐酸二铵氮18-磷22-钙8-镁4-硫8,钙(CaO)的质量分数、镁(MgO)的质量分数、硫(S)的质量分数、锰的质量分数、锌的质量分数、硼的质量分数、钼的质量分数、标识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该批产品不合格。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