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厦门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2017年6月,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厦门市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198批次、网络环节食用农产品100批次食品样品开展了监督抽检。
6月监督抽检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198批次食品样品,不合格8批次。样品覆盖厦门市6个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以及超市便利店等,其中思明区43批,湖里区48批,海沧区22批,集美区20批,同安区38批,翔安区27批。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0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其中蔬菜90批,不合格5批;水产品43批,不合格3批;生干坚果与仔类5批,畜禽肉及副产品34批,水果14批,豆类3批,鲜蛋9批全部合格。
网络环节食用农产品100批次,不合格1批。其中水果34批,不合格1批;蔬菜48批,畜禽肉及副产品4批,水产品11批,鲜蛋3批全部合格。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淘宝厦门市湖里区鲜果乐园水果店(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路卢厝3号)销售的广西夏橙,克百威检出值为0.065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2、厦门市思明区大洲市场A54号店王俊财蔬菜摊销售的生姜,铅检出值为0.50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3、厦门市思明区禹州花园市场C4郭冬九蔬菜摊销售的小白菜,氟虫腈检出值为0.099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4、厦门市海沧区岭上市场B区东侧摊位7-12号厦门岭上海景城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姜,铅检出值为0.24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5、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区集美市场一楼34号摊位林亚云水产品摊位林亚云水产品摊销售的鲳鱼,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为6.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6、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588号厦门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翔安舫阳店销售的活黄翅鱼(海水),孔雀石绿检出值为1.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7、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店市场A2李思淑蔬菜摊销售的红辣椒,克百威检出值为0.060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8、厦门市湖里区江头蔬菜批发市场水产2号店蔡小英水产品店销售的青脚蟹,镉检出值为0.80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9、厦门市同安区闽厦农副产品批发市场B13、81、82、LS10福建省上青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菠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15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已函告生产企业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要求相关生产企业及时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函告浙江省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予以查处。经营单位所在的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