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检,对辖区内食品经营环节和餐饮环节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检(区抽),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3批次,合格148批次,不合格5批次。
共抽检蔬菜、鲜鸡蛋、水果等7个亚类,涵盖鲜蛋、淡水鱼、豆类等40个细类的食用农产品153批,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合格148批,不合格5批次;覆盖贺州2区1县29家食品经营企业(个人)或餐饮服务单位。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富川百家福购物有限公司景园分公司经营的“豆角”(购进日期:2017年5月8日),不合格项目:克百威,标准要求为≤0.02mg/kg,检验结果为0.18mg/kg;不合格项目:氧乐果,标准要求为≤0.02mg/kg,检验结果为0.19mg/kg。
2.贺州百家福购物有限公司经营的“淡水鱼(红鲳鱼)”(购进日期:2017年5月3日),不合格项目为孔雀石绿,标准要求不得检出;检验结果为2.3μg/kg。3.广西贺州市泰兴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建中店经营的“泥鳅”(购进日期:2017年5月17日),不合格项目为孔雀石绿,标准要求不得检出;检验结果为7.6μg/kg。4.广西贺州市泰兴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康盛店经营的“罗非鱼(淡水鱼)”(购进日期:2017年5月23日),不合格项目为孔雀石绿,标准要求不得检出;检验结果为0.71μg/kg。5.广西贺州市泰兴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远东店经营的“黄尖椒(辣椒)”(购进日期:2017年5月24日),不合格项目为克百威,标准要求为≤0.02mg/kg;检验结果为0.09mg/kg。上述5批不合格食品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启动核查处置程序,对经营单位开展调查,追查源头,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