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百度搜索一个品牌查找其官方网站,是很多人的惯常行为,但以NARS为代表的几个国际知名化妆品品牌,搜索出来的却是疑似假冒“中国官网”。近日,有网友反映自己在购买化妆品时遇到了假官网,通过支付宝购买产品支付的钱流入到的是个人账户。记者电话咨询了NARS所属的资生堂集团,客服表示因相关商品尚未进入内地市场,所以网站确认为仿冒,同时所售产品质量也无法保证。
(7月2日《北京青年报》)
所谓官方网站,是公开团体主办者体现其意志想法,团体信息公开,并带有专用、权威、公开性质的一种网站。一方面,用户通过官网可以搜到最新最全的官方信息,另一方面,从官方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更具真实性和权威性。搜索引擎在建立、发布官网时,要秉持真实、权威、守法的原则,对相关手续进行必要的验证与审核,而不是利欲熏心,鱼龙混杂,既损害真实交易利益各方的合法权益,也让搜索引擎平台本身的公信力降至谷底。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实际上,接受一个知名品牌官网的订单,到正规商家一查便知,但正是从开发到平台等一系列关口的失守,逐利而往,才导致虚假化妆品官网趁虚而入,泛滥成灾。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美丽经济”日渐火爆,中国化妆品市场已经成为全世界最大的新兴市场,而“野鸡化妆品官网”侵害消费者的身心健康,是对法律法规和消费者权益的严重挑衅。法律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监管部门应该闻风而动,强力介入,不仅快速清除“山寨官网”,还要依法追究“山寨官网”的虚假发布者、开发商及发布平台等环节的法律责任;国际知名化妆品公司则有权要求假官网按照《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及《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用实际行动来维护自己的品牌信誉;广大消费者也要勇敢维权,依据相关法规要求网络平台与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各方联手,洗去“山寨官网”的“浓妆艳抹”,露出其假冒伪劣的真面目,实施精准打击。□斯涵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