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近期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酒类、糕点、蜂产品、方便食品、调味品、肉制品、豆制品、饮料、水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保健食品、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水产制品、罐头、薯类及膨化食品等18类食品共计197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4批次,不合格样品23批次。目前,初检不合格13批次样品的异议期未过,待完成法定确认程序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最后认定信息。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第一时间启动对初检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核查处置工作,责令初检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停售、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
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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