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近期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女上衣、毛巾、浴巾、枕套、床单、儿童玩具等11种消费品的质量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306家(其中:生产企业7家,经销及使用单位299家)生产经销及使用单位的410批次一般消费品。检验合格344个批次,不合格66个批次,不合格检出率为16.1%。
其中,旅游鞋、卫生纸、洗发液及沐浴液、儿童玩具、保温容器、开关插座的不合格检出率为0;女上衣不合格检出率为26.7%、毛巾不合格检出率为36.4%、浴巾不合格检出率为45.8%、枕套不合格检出率为33.8%、床单不合格检出率为36%。
本次监督抽查共发现66批次消费品不符合标准或明示质量要求,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女上衣的面料纤维含量、耐碱汗渍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项目不合格;毛巾、浴巾、枕套、床单的pH值项目不合格。
本次监督抽查共涉及山西省15家经销单位经销的15个批次的女上衣,主要对女上衣的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耐干摩擦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纤维含量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合格11个批次,不合格4个批次,不合格检出率为26.7%。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纤维含量不合格,该项目是纺织产品的一项重要指标,反映产品的内在特性和价值取向,也是消费者选购产品最为关注的内容之一。纤维含量标识与检测结果不相符,不但不能正确指导消费,还会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二是耐碱汗渍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项目不合格,这四个色牢度项目不合格,则染料会在汗液、水、摩擦力的作用下产生迁徙,不仅会引起服装面料的掉色,影响美观、穿着的适用性,而且可能从纺织品转移到人的皮肤上,在细菌的生物催化作用下,成为人体病变的诱发因素,会对人体造成很大伤害。造成女上衣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购买使用了不合格面料,未能对进货原料进行严格的检验把关。
本次监督抽查共涉及山西省22家住宿业的22个批次的毛巾,重点对毛巾的pH值、异味、色污渍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合格14个批次,不合格8个批次,不合格检出率为36.4%。
本次监督抽查共涉及山西省24家住宿业的24个批次的浴巾,重点对浴巾的pH值、异味、色污渍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合格13个批次,不合格11个批次,不合格检出率为45.8%。
本次监督抽查共涉及山西省74家住宿业的74个批次的枕套,重点对枕套的pH值、异味、色污渍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合格49个批次,不合格25个批次,不合格检出率为33.8%。
本次监督抽查共涉及山西省50家住宿业的50个批次的床单,重点对床单的pH值、异味、色污渍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合格32个批次,不合格18个批次,不合格检出率为36%。
以上毛巾、浴巾、枕套、床单四种消费品的不合格项目均为pH值,该项目不合格,将导致人体皮肤表层的天然屏障遭到破坏,皮肤受到刺激,产生灼伤感,滋生细菌,引发疾病。分析造成该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在洗涤过程中未能把洗涤剂清洗彻底。
对于本次监督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山西省质监局要求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做好后处理工作。同时,督促不合格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复查,切实提高不合格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严格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对拒检企业,当地质监部门要将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在本次监督抽查中,运城经济开发区新象城商贸有限公司及山西好姐妹纸业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好复查工作,复查检验费由企业支付,复查不合格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并纳入失信企业黑名单。督促其守法经营,切实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增强质量意识和守法意识。
不合格产品及生产经销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