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资讯报导,苹果公司(Apple)在电子书价格操纵桉中,可能面临最多达8.4亿美元的损害赔偿金。在一份1月31日呈交给曼哈顿联邦法官的文件中,控告苹果操纵电子书价格的州检察长和消费者,寻求2.8亿美元损害赔偿,且希望拿到8.4亿美元,也就是三倍的金额。原告指出,根据美国的反垄断法,他们有资格拿到三倍的赔偿金,因为去年的一场审判中已“决定性地证明”苹果精心策划操纵价格。
苹果2012年电子书、音乐、影片和软件与服务的销售达129亿美元,占公司整体营收的8.2%。该公司表示,截至2013年底为止,共握有1,588亿美元现金。
苹果2010年推出电子书,新产品iPad平板电脑也在那时候上市,该公司希望电子书有助提高iPad销售。
美国地方法院法官柯特(DeniseCote)去年7月判决,苹果与出版商共谋哄抬电子书价格,触犯反托辣斯法,对提出诉讼的美国司法部和33州的州政府而言也是一大胜利,但司法部并未要求赔偿。
柯特表示,她今年会再开庭,决定各州的赔偿金。
小编点评:苹果与三星的专利斗争可谓是“顺风顺水”。但在电子书案中就没那么幸运了。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