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6月19日消息,该局近期抽取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农药样品60个批次,有9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15%,比去年同期降低15个百分比,主要不合格项目是有效成分、水分和PH值。
其中,有效成分不达标有6个批次。不合格商品有效成分实测远低于标准值。如上海农得利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新浜店销售的标称“上海沪江生化有限公司”生产的“41%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型号规格:200克/瓶;生产日期或批号:2017/01/23/23),草甘霖异丙胺盐质量分数实测为6.5%(标准值应为41.0×(0.95-1.10)%)。有效成分是评价农药有效性的重要指标。有效成分含量不足,不能达到预期的防治效果,直接影响农作物生长。
水分超标有5个批次。不合格商品水分超标严重,有的超出标准值几倍。如上海农格旺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第二十九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济南科海有限公司”生产的25克/升联苯菊酯乳油(型号规格:300毫升/瓶;生产日期或批号:2016/03/03),水分质量分数实测为2.5%(标准值应≤0.6%)。使用价格低廉的农药助剂和包装容器,就会出现水分超标的情况,导致农药质量不稳定,达不到预期药效。
PH值超标有2个批次。上海市松江区农民专业合作联社新浜分店销售的标称“江苏泰仓农化有限公司”生产的“浏港牌”8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型号规格:80克/袋;生产日期或批号:20160312),PH值实测为9.5(标准值应为5.0-8.5)。PH值是保证农药中有效成分稳定,减少分解,同时防止农药物化性质改变或使用时发生药害,避免包装材料腐蚀。
根据抽检结果,工商部门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对库存商品、在售商品进行全面清理,督促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经营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并依法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立案调查。
同时,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农药时,要查看农药外包装、标签。农药外包装必须贴有标签或附具说明书,注明农药名称、农药登记证号、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号或生产批准证书号,以及农药的有效成分、含量、产品性能、毒性、使用方法、生产日期、有效期、注意事项等,另外,也可从农药实物形态识别质量优劣。农药拆包后,粉剂应为疏松粉末,无团块,如果结块或颗粒多,说明农药已受潮,有效成分可能发生变化;乳油类应无沉淀或悬浮物,如出现分层或浑浊,或加水稀释后有浮油和沉淀,说明农药质量可能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