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6月19日讯(记者齐泽萍)《山西省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日前出台,今年起山西省每年拿出200万元奖励山西省专利奖获得者,一等奖每项最高奖励10万元。实施细则从7月起施行。
山西省专利奖由省人民政府设立,该奖意在推动专利的实施和运用,提升山西省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省专利奖每年评选一次,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不超过5项,每项奖励人民币10万元,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80%;二等奖不超过15项,每项奖励人民币5万元,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70%;三等奖不超过25项,每项奖励人民币3万元,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60%。省专利奖经费由省人民政府财政列支,每年200万元,用于奖金及管理费用支出。
今年,山西省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提高知识产权供给能力,继续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力争全省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再增长10%以上。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山西省有效发明专利达9896件,同比增长22%,超过全年目标任务,专利质量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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