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东省质监局对儿童用品(玩具、儿童家具、婴幼儿服饰)、防蚊杀虫用品(蚊帐、电灭蚊器具、家用卫生杀虫用品)进行了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了省内32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电灭蚊器具产品。经检验,发现1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5.0%。不合格项目涉及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等6个项目。
本次抽查依据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76—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灭虫器的特殊要求》、GB4706.81—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挥发器的特殊要求》、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电灭蚊器具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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