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淄川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淄川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7年第6期(总第34期)》,淄川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流通环节和餐饮环节的16大类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204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95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
总体情况为:调味品3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肉制品1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蔬菜制品1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酒类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水产制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具1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速冻食品22批次,食用油26批次,豆制品12批次,淀粉制品11批次,粮食加工品10批次,茶叶8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12批次,水果制品8批次,乳制品7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淄川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停售等相关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将不合格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不合格情况如下:
(一)淄博陶然香风味居餐饮有限公司加工的骨碟(碟子),大肠菌群有检出(个/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二)淄川区将军路洪云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宁夏草原阿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火锅底料(清汤),罗丹明B检出值为0.0093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三)淄川双杨景客隆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为青岛扬帆海利尔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米酒,酒精度检出值为29.8%vol,标准规定值为37-39%vol。
(四)淄川区昆仑正德元酒楼销售的猪肉冻,菌落总数检出值为41000CFU/g,标准规定值为≤30000CFU/g。
(五)淄川昆仑惠客隆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涿州市佰顺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果仁软蛋糕,脱氢乙酸检出值为0.608g/kg,标准规定值为≤0.5g/kg。
(六)淄博佳佳福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龙御酱菜加工的香大头(酱腌菜),苯甲酸检出值为1.1g/kg,标准规定值为≤1.0g/kg。
(七)淄博佳佳福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淄博昆仑水产有限公司加工的海米,胭脂红检出值为0.002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八)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食堂)供使用的餐盘,大肠菌群有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九)淄川经济开发区爱溢食府使用的标称为淄川经济开发区维然餐具消毒服务部加工的餐具,大肠菌群有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检验机构为青岛正方元信公共卫生检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