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通知,确定北京市昌平区等19个城市(城区)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试点时限自2017年4月至2020年4月。
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推动各试点城市人民政府将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制,部署落实各项措施,加大支持保障力度,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驱动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撑作用,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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