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4月26日消息,该局2017年第1季度对20种产品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其中,抽查了许昌、漯河、驻马店、周口、开封市、濮阳、鹤壁、南阳8个省辖市和鹿邑县、汝州市2个省直管县59家企业生产的102批次发制品产品,有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T23167-2008《发制品人造色发发条及发辫》、GB/T23168-2008《发制品人发发条》、GB/T23169-2008《发制品教习头》、GB/T23170-2008《假发头套及头饰》及《2017年第1批发制品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发制品产品的单根发断裂强力、干摩擦色牢度、湿摩擦色牢度、耐日晒色牢度、甲醛、pH值、异味、人发含量、可分解芳香胺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抽样检验,有98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企业涉及许昌市正发源发制品有限公司、许昌秀景发制品有限公司、许昌富鑫发制品有限公司、许昌贺宇实业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涉及干摩擦色牢度、人发含量。
河南省质监局表示,已责成相关省辖市、直管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