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了依法保护产权的三个理念——谦抑理念、审慎理念、善意理念。这三个理念尤其是谦抑理念的提出,既及时又重要,对知识产权保护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谦”代表着虚心、不自满,“抑”代表着压制、抑制。谦抑概念最早来自于刑法领域,意思是国家在管理社会的过程中,只有在民事、行政、经济的手段不足以保障社会安全的时候,才可以使用刑法手段,尽可能以较小成本取得最好的效果。我国《民法总则》第123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这种以“知识”为客体的民事权利,相较有形财产上的民事权利具有鲜明的特色与个性,也应更加注重谦抑理念。
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应当坚持适度原则,应当以我国的国情及保护需求为尺度和限制。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一项保护人类在其创造性智力劳动上所获得专有权利的法律制度,在推动科学和艺术的发展、增加社会集体福利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不加抑制地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就一定可以促进国家的创新和经济发展。如果不进行适度控制,不根据国家经济与法治的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进行适时调整,也可能带来不利后果,妨碍经济社会的发展。如一个产品上过多的专利许可产生的“专利灌丛”会影响产品商业化、阻滞发明创造的产生;少数不从事产品生产、销售,却专门靠收取专利权利金或者赔偿金来营利的人可能会有机可乘,给企业创新带来困扰。可见,知识产权应该加以适当的抑制,否则就可能与预期的目的背道而驰。
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应当兼顾表达自由和文化繁荣的目的。一方面,知识以及文化创造活动并不是发生在真空里,知识财产往往并不仅仅是权利人自己的功劳。今天的知识产权人,既是前人知识的使用者,同时也是助力后人创新的贡献者,因此知识产权制度利益天平的两端,一定是“保护”与“限制”,与“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等限制制度相应而生,例如为个人学习和研究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使用专利等,不仅可以不经权利人许可,而且不需向权利人付费,此类的使用行为不视为侵犯知识产权,这是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的。另一方面,以版权为例,虽然版权会促进社会文化繁荣,但版权所有者为其作品的获取和使用所设定的种种限制又可能会成为使用者自由参加社会文化创作的屏障,有悖于促进文化繁荣的最终目标。在今天的数字化与网络环境下,版权人有权采用相关措施来控制他人对其作品的获取和使用,但并非所有未经许可对版权作品的使用都导致侵权,例如合法获取并利用作品中的观念和思想,经过整合、加工、辨析等过程产生新的智慧结晶,则不构成侵权,而是属于作品的转化性使用,这体现了版权保护与表达自由的良性互动,是我国法律在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进行利益平衡后的结果。
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应当兼顾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以专利为例,虽然专利会提升科技竞争实力,但也可能成为公众享用先进的科技福利的阻隔。当一项专利对公众利益有重要影响,而且没有其他可替代方案存在,专利权人自己不实施,也不许可他人实施,导致该专利无法推广应用的,就可能构成对专利权的滥用,国家公权力就可以强制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使用;当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为了公共利益,如出现公共健康危机时,可以强制实施权利人的专利,这些做法以强制许可制度的形式出现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国际公约以及我国的《专利法》中,同样是在知识产权领域贯彻谦抑理念的体现。
在以刑法保护知识产权时,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同时要强化在刑法之外民事、行政手段的保护。刑法是对各种社会关系进行法律保护的最后屏障,是调整社会关系的终极手段。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与知识产权的民事保护、行政保护一起组成了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网,只有当一种行为具有违法性且运用其他法律不足以控制其违法性时,才能求诸刑法的调整,刑法介入知识产权侵权的前提是该行为已经产生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并且达到我国《刑法》第13条有关犯罪定义的标准。例如假冒注册商标,不仅侵犯了注册人的商标权,也欺诈了消费者,扰乱了正当的市场竞争秩序,给社会公共利益带来损害,所以应该受到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处罚。但如果侵权后果并没有带来对公共利益的损害,就应坚持谦抑原则,不应采用刑事手段。实践中,加大侵权成本,是遏制对知识产权的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的有效手段,这一点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6年11月4日印发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中得以鲜明体现,该意见要求“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探索建立对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并由侵权人承担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可见,对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处理应当保持谦抑,强化经济手段,慎用刑事处罚,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的效益最大化,构筑“严而不厉”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有代表提出分享经济将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新动能,移动社交的出现,让分享经济成功“上位”。在此大潮中,知识财产将得到更广泛的使用与分享,谦抑理念也必将在知识产权保护中以更加丰富的新内涵助力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