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近日消息,2016年,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电灭蚊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检测16家受检单位的3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21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灭虫器的特殊要求》(GB4706.76-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挥发器的特殊要求》(GB4706.81-2006),对电灭蚊器具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耐热及耐燃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测。
本次电灭蚊器具产品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电气绝缘、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耐热和耐燃。
不合格样品的(标称)生产单位涉及深圳市富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3批次)、惠州市美利浦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华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3批次)、中山市东凤镇强派电器厂、中山市小榄镇宜家照明厂(2批次)、慈溪市飞鹰电器厂制造、超人集团有限公司(2批次)、佛山市顺德区永通电子有限公司(3批次)、广东美美创新电器有限公司、中山榄菊日化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众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格林盈璐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予以处理。
2016年电灭蚊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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