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美国德克萨斯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达拉斯分院的陪审团裁定欧酷拉公司(Oculus)因侵犯商标权和版权及违反保密协议需向ZeniMax公司支付损害赔偿。
ZeniMax称欧酷拉在其Rift耳机中使用视频游戏开发商的代码。该耳机能够让人们进入沉浸式电脑生成的环境。
2014年,ZeniMax向美国德克萨斯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达拉斯分院提起诉讼。
4月7日,欧酷拉及其前首席执行官布伦丹.艾瑞比(BrendanIribe)、首席技术官约翰.卡马克(JohnCarmack)及创始人帕尔默.洛基(PalmerLuckey)提出即决判决(JMOL)动议和重新审判动议。
5亿美元的损害赔偿包括5000万美元的版权侵权赔偿、2亿美元的违约金、对欧酷拉及帕尔默.洛基各提出的5000万美元的虚假标示商品来源(falsedesignation)赔偿(共计1亿美元)以及对伦丹.艾瑞比提出的1.5亿美元的虚假标示赔偿。
根据JMOL,主管们认为,由于ZeniMax没有提供“证明消费者产生混淆、直接原因及损害赔偿的合法且充足的证据”且该公司没有“明确规定任何责任”,所以虚假标示的主张不成立。
主管们补充道,如果JMOL动议没有获批,法院应重新审理。
关于虚假标示的主张,奥酷拉表示,重新审理被批准是因为陪审团裁决证据不够充足,且要求的损害赔偿金过多。
版权侵权主张不成立是因为如果对作品进行并排比较,ZeniMax没有证明争议内容与受保护元素存在实质性相似或者没有提供充足的损害赔偿的证据。
据称,发生的任何微量文字复制都是被允许的。
主管们要求对版权侵权主张进行重审。
4月10日,据《世界知识产权评论》(WIPR)报道,奥库拉的Rift耳机还陷入另一起专利侵权案。(编译自www.worldiprevie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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