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不断加大品种权保护力度,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量逐年增加。截至去年底,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超过1.8万件,授权量超过8000件。
这是记者12日从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举办的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颁布20周年座谈会上了解到的。
植物新品种是进行农业生产的重要生产资料,是发展现代种业和掌握农业发展主动权的关键。我国于1997年3月20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标志着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建立。根据相关规定,我国对农业植物品种权的保护期限自授权之日起为15年。
如今,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已经成为我国实施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建设知识产权和种业强国重要组成部分。授权品种中涌现出一批优秀的水稻、玉米、小麦品种,尤其是推广面积前十位的品种几乎全部是授权品种。
下一步,农业部将加快推进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通过加强对原始创新品种的保护、扩大保护范围、延长保护期限和链条、规范优化审查测试程序、加大维权执法力度等方式,全面提高植物新品种保护水平。
同时,进一步扩大植物新品种保护范围。我国对申请保护的品种实行名录制,农业部已公布10批保护名录,包含138个植物种属,还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目前正在开展第十一批保护名录的征集工作,目标是将优质绿色专用品种、当地优势特色品种等能够满足产业、市场和公众迫切需求的品种纳入保护范围。(记者董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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