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2017年第1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抽检4类食品256批次样品,不合格6批次。
其中,抽检饮料66批次,合格65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为:凤阳县清塘爱佳食杂店经销的临泉天下水坊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6/3/22),亚硝酸盐复检检出值为0.012mg/L。标准规定为≤0.005mg/L。复检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本次抽检的饮料产品主要包括果汁饮料、饮用水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食品安全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品质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指标。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同时,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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