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坞报道》中文站3月31日报道(作者:AshleyCullins)
华纳公司的恐怖片《招魂》(TheConjuring)系列一直都遭遇着各种诉讼,而最新的诉讼则包括高达9亿美元的损害索赔,这肯定会吓到该片的制作人。
杰拉德·布里特尔表示,《招魂》这个恐怖系列电影侵犯了他1980年作品《恶魔大师》(TheDemonologist)的版权,那部小说讲述了超自然现象调查员埃德和罗琳·沃伦的故事。在本周三提交给弗吉尼亚联邦法院的一份长达355页的大规模诉讼书中,杰拉德·布里特尔对华纳公司、新线影业、《招魂》系列导演温子仁以及其它制作人提起诉讼。
杰拉德·布里特尔表示,《招魂》、《招魂2》和外传片《安娜贝尔》(Annabelle),侵犯了他根据沃伦夫妇案件创作衍生作品的独家权利。他说在1978年的书中,沃伦夫妇同意了一项尚未生效的“竞争性工作”的规定,在那个规定下,沃伦夫妇不能制作或者接触任何跟《恶魔大师》有着“相似主题”的项目,特别是他们作为“超自然事件调查员的生活和工作经历”。
“罗琳·沃伦授权被告使用沃伦案件的档案——被告自己反复强调说这是他们电影的基础——是不被允许的,她不可以这么做,因为早在很多年以前,她就以合同的方式将这些权利授予了原告。”杰拉德·布里特尔的代理律师帕特里克·C·亨利二世表示:“罗琳·沃伦已经无权再转让这些权利。”
布里特尔在诉状中表示,如果进行过连环所有权的调查,被告就会发现——他们需要布里特尔的许可和支持来合法制作他们的电影,而不是罗琳·沃伦。沃伦和布里特尔最初将他们的附属电影权卖给了图书出版商PrenticeHall,后者后来又在沃伦的同意下,将电影附属权转交给了布里特尔。
“很难相信,像华纳这样的大型企业集团,他们有着专门从事知识产权保护的律师队伍,竟然没有找到《恶魔大师》的书籍,或者与之相关的交易。”亨利二世在诉状中写到:“现在唯一合乎逻辑的结论,就是被告明明知道这个交易却故意忽视,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永远不会被抓住。”
杰拉德·布里特尔进一步控诉新线影业,称他们明确告诉《招魂》的编剧不要读《恶魔大师》这本书,因为他们并没有这本书的改编权。诉状中写到:“在明知道他们不具备改编权的作品的基础上,被告建立了一个价值数十亿美元的系列电影,他们忽视了‘不方便’的事实,并且故意这么做。”
布里特尔的索赔数额将近10亿美元,其中包括《招魂》系列的全部利润,以及3倍的损害赔偿,加上AT&T公司收购时代华纳期间全部的股票溢价,因为这些溢价属于《招魂》系列,他还要求法庭禁止上映《安娜贝尔2》,同时在未来禁止任何与沃伦夫妇有关的电影。
根据诉状,布里特尔的律师曾在《招魂2》上映前就发律师函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但华纳声称电影“不是基于《恶魔大师》,而是历史事实。”版权涉及到真实的历史事件,这一直都是常见的争论。然而布里特尔的律师团队表示,这起案件中有一个不同之处,那就是《恶魔大师》并非历史事实,因为沃伦夫妇对他们的故事“说谎了”。
原告在诉讼中写到:“罗琳和埃德·沃伦所说的跟他们有关的档案记录,同时这也是被告公开承认的、他们的《招魂》系列电影的基础,这些根本都不是真正的历史事实。这是一种欺骗的模式,这是沃伦夫妇多年来一个计划的一部分,没有历史事实证明Perron农舍里存在着一个女巫。”
布里特尔表示,当初创作《恶魔大师》的时候,他认为沃伦夫妇对自己的陈述全都是事实,现在他相信自己被欺骗了,这位作家表示,基于现实生活的电影“最多”是未经授权的衍生作品,“在被告的电影不是基于‘历史事实’的情况下,他们不能以‘合理使用’的原则来免除版权保护。”
原告还在诉状中表示,证明侵犯版权案最难的一个方面,通常来说就是对被告是否了解原著版权的调查取证,但这个问题在本起诉讼中没有问题。因为2011年的时候,《招魂》导演温子仁曾公开在推特上评价过布里特尔的书:“我读过很多可怕的故事,但是关于埃德和罗琳·沃伦真实人生记录的《恶魔大师》,却是我读过的最令人恐惧的书。”
杰拉德·布里特尔不但在诉讼中起诉被告侵犯版权,而且他还提交一份通知,要求终止《恶魔大师》的一份版权,这份版权是他授予罗琳·沃伦的,即将于今年的10月31日生效。
华纳公司的一位发言人告诉《好莱坞报道》,称他们还没有接到投诉,同时拒绝做进一步的评论。温子仁的发言人则表示要等待华纳方面稍后的评论。
(翻译:嘟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