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该局近期抽检食品40批次,不合格3批次,合格率为92.5%。
本次抽检的主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豆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21个品种。抽检依据《GB/T20977-2007糕点通则》《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5009.29-2003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GB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和《GB/T10781.2-2006清香型白酒与标签明示》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甜蜜素、三唑磷、酒精度、脱氢乙酸等20个指标。
据通告,不合格食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样品名称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
包头市东河区保真糖酒超市经营的牛二姐二锅头酒,经包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酒精度检出值为44.6%(vol),标准值为50.0±1.0%(vol)。
青山区海富锦林店经营的鱿鱼丝,经包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2×107CFU/g,1.5×107CFU/g,5.4×106CFU/g,1.3×106CFU/g,2.6×106CFU/g,标准值为n=5,c=2,m=5×104CFU/g,M=105CFU/g。
包头市彩虹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九原店经营的和思利雪方蛋糕(枣沙蛋糕),经包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脱氢乙酸检出值为0.7g/kg,标准值为≤0.5g/kg;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4,标准值为≤1。
通告中指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食品监管部门正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核查工作,并责令生产经营企业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要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认真进行核查处置,相关情况另行公布。
,共抽检40批次,不合格3批次,涉及3家食品生产企业,3家食品经营单位,检出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菌落总数、脱氢乙酸和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要求。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见下表。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注:不合格产品信息检验结果为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指标的不予复检。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