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对流通领域成人服装类商品的质量监管力度。近期,济南市工商局委托山东省纤维检验局,对全市流通领域销售的包括羊绒羊毛服装、羽绒服装、休闲服装在内的成人服装类商品质量进行了法定抽查检验。
本次抽检主要依据GB18401-2010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和商品及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或者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进行质量判定,重点检测了成人服装类商品PH值、甲醛含量、纤维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与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强制项目。经检验,18个批次的成人服装被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耐碱汗渍色牢度和起球项目。其中有16个批次的服装不合格项目涉及到纤维含量,纤维含量项目考核的是服装商品实际材质是否与标注的一致,而部分不法生产厂家采用以次充好、采用廉价纤维冒充天然纤维欺骗消费者等方式生产销售服装,严重影响了服装穿着的舒适性或使服装不能物有所值。
目前,济南市工商局已依法对本次抽查检验中发现的经销不合格服装的经营者进行了立案调查,并责令销售此次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即采取警示、召回等措施。此外,市工商局已在新闻媒体发布消费警示,在提醒消费者的同时,要求凡是本市流通领域经营者销售与本次公示不合格商品名单中,同一商标的同一规格型号的商品,应当自公示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已经采取措施消除危险,并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可继续销售。各级工商部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对没有对不合格商品采取措施的,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对向济南市流通领域提供不合格商品的生产企业,市工商局也已通过《通报函》的形式通报给生产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济南市工商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服装时:要注重查看商品标识,如查看吊牌上的生产企业或经营者是否明确标注,并在服装使用期间妥善保管好吊牌;查看服装质量等级状况,服装的质量等级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个别品类还有二等品);查看缝在服装上的洗唛,如型号规格、服装成分、洗涤方法等;看清购物发票上的内容与实物是否一致,尽量不要选购没有使用说明的服装。同时,消费者购买服装后要保存好发票等购物小票,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及时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消费维权。
抽查检验不合格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