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上午,西藏自治区第十批著名商标认定暨第七批著名商标续展评审会在拉萨召开。经与会委员和成员单位代表对认定委办公室的推荐意见进行评审,认定西藏高原之宝牦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申报的“高原之宝”等17件商标为自治区第十批著名商标,相关结果将于近期通过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记者刘庆顺
实习记者杨秀兰
63件商标进行申报17件商标通过评审
自治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从去年3月份开始,我们全面启动了自治区第十批著名商标评审认定暨自治区第七批著名商标续展工作,对54家企业申报的63件商标进行了初步审查及实地考察。此次,拟推荐西藏高原之宝牦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申报的18件商标为自治区第十批著名商标,其中17件商标通过评审。”
该负责人介绍,推荐为自治区著名商标的都具有符合西藏产业发展政策;基本属于当地的骨干企业,产品或服务在当地乃至全区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竞争力,在区内占有较大份额;商标所有人注重对相关产品的宣传推广,广告覆盖地域较广、时间较长;商标所有人有较强的商标意识,注重商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商标使用年限较长,未发生商标侵权以及其他违法违章行为。
“我们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发现,不少单位的申报材料中没有注册商标实际使用和宣传的具体证明,或者没有本地区以外销售产品的证明,部分单位提供的销售情况中涵盖该单位多个商标产品,分不清申报商标使用产品的市场情况。”该负责人坦言,一些申报商标使用不够规范、显著,或者混杂于包装装潢之中,难以被消费者识别,或者基本上处于不宣传、不使用状态,谈不上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此外,还有少数商标投入使用时间短或实际使用商标与商标注册证不一致等。
全区商标注册量近三年平均增长34.1%
商标品牌是重要的知识产权,商标品牌工作是推动创业创新、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
据该负责人介绍,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近几年商标品牌工作取得了较快较大的进步。截至2016年底,全区有效注册商标已达8797件,较2013年底的3667件增长了140%,近三年平均增长34.1%;尤其是这一批著名商标申报认定量达到了63件,在往年的基础上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另外,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等也有了一定的发展。
“宣传推广是扩大商标品牌影响力的重要渠道,在中华商标协会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工商局出台配套措施,三年来先后组织30多家企业和品牌走向区外,参加商标品牌展示交流活动,规模创多年来同类活动之最。”该负责人表示,这些商标品牌分属藏药、藏香、唐卡、天然饮用水和高原特色农畜产品等西藏特色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此外,该负责人还强调,全区各级工商机关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重点开展了查处侵权假冒重点商品、假冒名酒、保护驰名商标、涉外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假冒大案要案五个专项行动。三年来,全区各级工商系统共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66件,罚没款105万元,有力地净化了商标市场秩序,营造了诚信有序的商标品牌保护环境。
加强自主品牌培育强化战略顶层设计
该负责人坦言,我区商标工作因为起步比较晚,基础薄弱的现状仍未得到根本性改变,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特别是在商标的运用、保护、管理和品牌创建培育工作方面,与发达省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优势特色资源的品牌价值发掘和应用工作成效还不够明显,各类企业对商标价值的认识仍然不够,品牌运作的能力仍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商标仍存在注而不用、用而不管的现象,品牌价值和品牌效应均未得到充分发挥。
“今年我们将强化商标品牌战略顶层设计,细化商标战略实施意见,制定自治区商标战略实施‘十三五’规划,明确奋斗目标,指导推动商标品牌发展。”该负责人说,同时,积极支持各地市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引导企业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加强自主品牌培育,推动产业集群品牌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加强高原特色优势产业商标品牌建设,更好地实现“商标富农、商标兴企、商标强区”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