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克斯(Pixar)在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审理的专利侵权诉讼中获得胜诉。
3月15日,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维持了联邦地区法院作出的一项判决——认定一项借以指控皮克斯和英伟达公司(NvidiaCorporation)的专利无效。
美国第8614710号专利的所有人路易斯.科菲特(LouisCoffelt)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起诉以上这些公司。
该专利涉及“从图形图像中获取像素色彩的方法”。
法院批准了英伟达公司提出的驳回动议,并认为“根据第101条的规定第8614710号专利无效,因为它们属于计算和比较空间区域的抽象数学算法”。
联邦地区法院称该专利的“像素色彩是对特定立体弧度区域进行矢量计算得出的”。
科菲特随后上诉至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并称自己的权利要求符合专利授予的条件,原因有二。
首先,自己的权利要求与抽象概念无关,因为“我们存在的空间或抽象空间是权利要求所需要的唯一性元素”。
他还称自己的权利要求提出了一个发明构思,因为“3D立体弧度区域基础设施是对2D阴影图框架先前技术的完善”。
但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认为“这些论证都不具备说服力”。
它认为这些权利要求都涉及“计算和比较空间地区的抽象概念”。
法院称,“我们已经考虑过了科菲特其他的观点,但都不具备说服力。”
(编译自worldiprevie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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