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保护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依法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创富,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使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对侵害企业产权的行为要严肃查处,有错必纠。
对于如何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保护知识产权,全国政协委员迟福林称,“产权保护对于稳定社会投资预期,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有重要作用”,全国人大代表蔡继明也表示,“通过产权保护能让民营企业家放心投资,才能让市场更有生机和活力。”
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早已被提及。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依法保护各类产权”;2004年,“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入宪;2007年,物权法出台标志着产权保护制度逐步形成。2016年,《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公布,从10个方面提出加强对民营私企、城乡居民、知识产权等非公有制产权的保护问题,并强调保护的依法、全面和平等性。“十三五”规划也明确了要“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而民营企业家对于产权保护制度的感受最为深切。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对记者表示,当前国家大力提倡发展混合所有制,但不少民营企业家都担心,如果与国有企业一起投资和参与经营,国有企业是大股东,而民企只能是小股东,该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些代表委员指出当前的现状:对私有产权保护力度不够,一些人利用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部分民营企业家因心存担忧而投资乏力,甚至考虑转移资产到海外。我国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也易发、多发,企业创新成果轻而易举就被别人模仿,盗版、假冒、山寨等产品更是层出不穷。侵权成本很低,而维权成本高、周期长、举证难、赔偿低,维权效果也不明显。由于投入与获得不成比例,即使发生知识产权纠纷,不少企业也都是不了了之。
“我国发明专利授权后,每年需要交一定金额的维持费用,维持年限越长,费用越高。一旦不交年费,专利就会失效。”张天任计算了一下,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一份报告显示,我国发明专利的平均维持年限不到5年,远低于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因此,很多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普遍不高。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2%,创历史新低,而在2012年至2015年间,这一增速分别为24.8%、23.1%、18.1%和10.1%。商务部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同比增长44.1%。“我们需要依法严格保护产权,提高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感,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和预期,规范并保障生产经营行为,打造政务诚信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张天任称,这样才能有效促进经济健康、稳定、持续增长。
他提出,要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加大非公产权保护力度,严打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政府诚信是公信力。应推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不断推动政府工作改革向深入推进。对于政府违约、毁约问题,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进一步完善赔偿、投诉和救济机制,让政府不诚信行为受到惩戒,让民营企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加强对物权、债权、股权等产权的司法保护,是对企业家最好的保护。”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火种。”他说,未来应该通过降低追究刑事责任门槛、调高损害赔偿标准、实施惩罚性赔偿等一系列举措,重拳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让企业发明创造不再有后顾之忧。同时,进一步降低发明专利申请和维持费用,以推动技术研发创新上水平、产业迈向中高端。
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称,在民法总则出台后,进行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工作,争取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这也意味着,中国的产权保护即将迎来制度保障。
“无论如何强调产权保护的重大意义都不为过。它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是社会文明的基石,是社会向前发展的动力。”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对此表示,法律应确立对公有财产与私人财产的平等保护基本原则。目前二者不平等的一个典型例证就是,有“国有资产流失”的说法,却没听说过“私有财产流失”。所有财产都是不能流失的,同样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财产都是神圣的,需要法律给予平等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