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淄博市工商局官网发布2016年9月抽检25组小商品结果,据悉,共有8组商品因标志和说明等原因抽检结果不合格。
根据《山东省工商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6年9月份抽检小家电共25组商品,包括九阳、飞科、爱仕达、美的等19个品牌的电热水壶、电烤箱、电吹风等多款产品。
经检查,25组抽检的小商品中,有8组小商品抽检不合格。山东省桓台县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阳光分店销售的两款茶之语牌电热水壶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标志和说明不合格。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淄博柳泉路分店销售一款盛普瑞牌液体加热器标志和说明不合格。淄博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一款傻厨牌多功能电热锅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不合格。淄博中润新玛特有限公司销售的一款超人牌毛球修剪器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抽检不合格。淄博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东泰商城销售的一款心好牌电热水壶、一款华雄牌护目灯、一款科盛牌电烤箱因标志和说明不合格等原因抽检不合格。
据悉,全市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销售以上名单中同一商标的同一规格型号的不合格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已经采取措施消除危险,并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可以继续销售。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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