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11月组织对型煤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并于2017年2月10日在其官网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抽查共抽取了郑州、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和济源17个省辖市和滑县、固始、鹿邑、巩义和邓州5个省直管县(市)407家企业生产的439批次型煤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2016年河南省蜂窝煤专项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和《2016年河南省民用洁净型煤专项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型煤产品的发热量、挥发份、全硫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抽样检验,有348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9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要求,涉及到全硫、发热量、挥发分项目。
2016年型煤产品质量河南省专项监督抽查企业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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