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6年第4季度对床上用品等43种产品质量进行了省监督抽查,并于2017年2月10日在其官网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本次抽查共抽取了焦作、开封、郑州、鹤壁、安阳、新乡、商丘、周口8个省辖市和鹿邑1个省直管县21家企业生产的42批次洗涤用品产品,有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T13171.1-2009《洗衣粉(含磷型)》、GB/T13171.2-2009《洗衣粉(无磷型)》、QB/T2116-2006《洗衣膏》、QB/T2486-2008《洗衣皂》、QB/T1224-2012《衣料用液体洗涤剂》、《2016年第四批河南省洗涤产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洗涤用品产品表观密度、总活性物含量、总五氧化二磷含量、游离碱含量、pH值、污布JB-01的去污力、污布JB-02的去污力、污布JB-03的去污力、膏体稳定性、干钠皂、总有效物含量、氯化物含量、总游离碱含量、游离苛性碱含量、发泡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抽样检验,有39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有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要求,涉及到总活性物、污布JB-03的去污力项目。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