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6年第4季度对床上用品等43种产品质量进行了省监督抽查,并于2017年2月10日在其官网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本次抽查了新乡、安阳、鹤壁、许昌、漯河5个省辖市和滑县1个省直管县8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电热毯产品,有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4706.8-2008/IEC60335-2-17:2006(Ed2.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QB/T2994-2008《电热毯、电热垫和电热褥垫》及《2016年第4批电热毯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电热毯产品的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工作温度下的泄露电流、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结构、非正常工作(只进行5层折叠试验)、机械强度(只进行发热元件弯曲试验)、耐潮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抽样检验,有14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要求,涉及到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非正常工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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