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公布2016年温州市食品用塑料包装膜、袋产品监督抽查结果,批次不合格率为10.2%。
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抽查了鹿城区、瓯海区、开发区、瑞安市、永嘉县、平阳县和苍南县等地共88家企业生产的88批次食品用塑料包装膜、袋产品,不合格9批次。
产品主要不合格项目为“高锰酸钾消耗量”、“甲苯二胺”、“纵、横向拉伸强度”、“纵、横向断裂标称应变”及“经向、缝底向拉伸负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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