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肥料、农药)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全区各级工商机关共抽查广西市场上销售的肥料、农药商品样品1204个批次。抽检结果显示,195批次农资商品(肥料、农药)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肥料984批次,检验合格837批次,合格率85.06%;其中抽查广西企业生产的肥料180批次,合格160批次,合格率88.89%,抽查外省企业生产的肥料804批次,合格677批次,合格率84.20%。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农药220批次,检验合格172批次,合格率78.18%;其中抽查广西企业生产的农药28批次,合格25批次,合格率89.29%,抽查外省企业生产的农药192批次,合格147批次,合格率76.56%。
消费提示
针对当前广西流通领域肥料、农药商品的质量状况,农民消费者在购买相关农资商品时应当注意:
(一)“三个注意”可避免买到假农资。一是购买农资不可贪图便宜。比市面上同等肥料商品的价格低的,特别是价格差距较大的多为假冒伪劣肥料,农民消费者要予以高度警惕。二是购买农资要到合法、正规的农资经营门店。建议农民消费者到合法、正规的农资经营门店选购农资。三是购买农资要索票索证索卡。购买农资商品前要认真查验产品的包装标识,查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使用说明等。付款后要索要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和该经营者的“信誉联系卡”及质量保证承诺书,上面要准确、清晰注明购买时间、品名、规格等级、型号、数量、价格等主要项目。只有保留好购买凭证和其他证据,一旦今后出现农资质量消费纠纷,合法权益才能得到充分保护。
(二)要认真查验包装及产品标识。查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使用说明等。
(三)及时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购买时要注意索要购货凭证及保存证据,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或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也可以直接到工商、农业、公安等部门举报投诉,投诉时要带上所购买的农资商品(尽可能保存好外包装袋)、发票、质量信誉卡等;对有关部门不能直观认定和识别的产品,应及时到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产品质量检测,尽快取得检验结果作出质量判定以免耽误农时并错过解决纠纷的最佳时机。
肥料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名单.xlsx
农药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