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公安部获悉,近三年我国平均每年新注册登记货车263万辆,目前已达到2416万辆,占汽车总量的12.28%,但一些新出厂的货车车型违规生产问题日益凸显,导致货车交通事故多发高发。2016年全国共发生货车责任道路交通事故5.04万起,造成2.5万人死亡、4.68万人受伤,分别占汽车责任事故总量的30.5%、48.23%和27.81%,远高于货车保有量占汽车总量的比例。
有关负责人称,目前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应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机动车产品应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禁止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机动车。但2016年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发现部分新出厂货车存在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与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等违规生产问题,涉及339个生产厂家的2008个车型。
违规问题较突出的企业有: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等,另外,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江铃汽车集团公司、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等企业涉及的违规车型也较多。
货车违规生产问题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关键性安全装置缺失。部分车辆未按规定安装设置防抱制动装置(ABS)、侧后防护装置、车身反光标识及尾部标志板等安全装置。据统计,94个货车车型未按规定安装防抱制动装置,104个车型未按规定安装侧后防护装置,71个车型未安装车身反光标识,56个车型未安装车辆尾部标志板。二是超长超宽、轮胎规格不一致等问题严重。一些厂家违规改变货车车厢尺寸、更改轮胎规格、增加钢板弹簧数量,为超载超限运输提供条件。据统计,156个货车车型的外廓尺寸、货厢尺寸,145个车型的轮胎规格,与《公告》或《整车出厂合格证》标明的技术参数不一致。三是监管技术要求不落实。70个重型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车型未按规定安装行驶记录仪;348个货车车型未按规定在驾驶室两侧喷涂栏板高度、总质量及危险货物罐体容积、货物种类。另发现233个车型车辆识别代号凿改、挖补等,涉嫌用已淘汰车型套用新车《公告》骗领机动车牌证。
据了解,2016年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货车类产品占全国货车保有量的8.76%,但其货车产品责任交通事故起数占全部货车责任事故的15.22%,造成死亡人数占18.24%。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货车类产品占全国货车保有量的1.94%,但责任交通事故起数占5.12%,造成死亡人数占6.19%。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货车类产品占全国货车保有量的2.62%,但责任交通事故起数占4.78%,造成死亡人数占5.55%。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货车类产品占全国货车保有量的0.84%,但责任交通事故起数占2.05%,造成死亡人数占2.44%。
公安部交管局强调,生产不合格车辆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等,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相关责任人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将会同车辆生产行业主管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加大违规车辆产品查处力度,依法追究违规企业法律责任。(记者林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