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2016年第4批淋浴用花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了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7个省、直辖市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淋浴用花洒产品,有1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本次抽查依据GB/T23447-2009《卫生洁具淋浴用花洒》等标准的要求,对淋浴用花洒产品的管螺纹精度、安全性能、耐急冷急热性能、耐腐蚀性能、密封性能、机械强度、流量、整体抗拉性能、温降、手持式花洒防虹吸性能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共发现12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8批次产品管螺纹精度项目不合格,7批次产品防虹吸性能项目不合格,2批次产品密封性能项目不合格,1批次产品流量性能项目不合格。
质检总局表示,本次抽查了集中产区广东省、福建省和浙江省的33批次、24批次和21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12.1%、12.5%和23.8%。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