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工商局《2016年全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计划》,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潍坊市工商局委托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于2016年6月27日至7月8日在奎文区、高新区、昌邑市的部分家具交易市场、批发市场,家居商城,家具专卖店共抽样检验棕纤维床垫20组,其中合格8组,不合格12组。
质量抽查检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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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东省工商局《2016年全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计划》,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潍坊市工商局委托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于2016年6月27日至7月8日在奎文区、高新区、昌邑市的部分家具交易市场、批发市场,家居商城,家具专卖店共抽样检验棕纤维床垫20组,其中合格8组,不合格12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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